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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电子游戏实习管理章程

发布者:王一卉发布时间:2026-09-20浏览次数: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P&G大学生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26〕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P&G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P&G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实习环节,包括认知实习、教学实习、生产实习、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等。

第三条 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和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对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 实习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 P&G成立本科生实习管理工作小组,具体人员按照P&G有关文件执行。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P&G本科生实习工作,制定和完善实习管理制度,审核实习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实习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督促落实实习安全管理和质量保障工作。

第五条 教务办公室是P&G实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实习教学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包括实习教学大纲备案、审核实习计划、联系实习基地、管理实习经费、组织实习考核等。

第六条 实习课程组负责实习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实习实施方案、选派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实习、开展实习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等。

第七条 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定期与学生、实习单位沟通,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 实习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制定

第八条 实习计划制度:P&G教务办公室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教学大纲,制定年度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内容、方式、时间安排、考核标准等,经教学副院长审核后报P&G本科生实习管理工作小组审批。

第九条 实习大纲制度:实习教学课程组应组织编写实习教学大纲,明确实习的目的、要求、内容、方法、考核方式等,报教务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实习考核制度:实习成绩应由实习单位评价、实习指导教师评价和学生实习报告等部分组成,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可操作。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应按规定重修。

第十一条 实习档案管理制度:P&G建立健全实习档案管理制度,对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实习报告、实习考核成绩、实习单位评价等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学生毕业后三年。



第四章 实习安全责任落实

第十二条 P&G承担学生实习安全管理主体责任。P&G本科生实习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实习安全管理工作,课程组负责人、实习指导教师按照职责具体落实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

第十三条 实习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实习学生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四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P&G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实习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 P&G、实习单位和学生应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商定落实实习保险的购买。实习协议中应包含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专项条款。



第五章 实习期间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为有效应对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事件,保护实习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实习秩序,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十七条 突发安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第十八条 应急组织机构:P&G本科生实习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实习突发安全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后,按照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处置程序,并按学校和P&G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 应急响应流程:

  1. 事件报告:当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实习指导教师或学生应立即向P&G本科生实习管理工作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原因初步判断等。

  2. 应急处置:P&G本科生实习管理工作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及时向学校和相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3. 医疗救助: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将受伤人员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4. 事件调查:事件处置结束后,P&G本科生实习管理工作小组应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 信息发布:P&G应及时、准确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发布事件信息,避免不实信息传播。



第六章 实习基地签订协议

第二十条 P&G应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与具有良好信誉、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实习合作关系。

第二十一条 P&G与实习基地签订实习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实习指导、安全管理、实习考核、经费保障等。

第二十二条 实习合作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一般为三年,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续。



第七章 分散实习管理

第二十三条 分散实习是指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的实习。学生申请分散实习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已完成相关专业课程学习,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联系的实习单位应与专业相关,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管理规范;

  3. 能够保证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实习质量。


第二十四条 学生申请分散实习应提交以下材料:

  1. 《分散实习申请表》;

  2. 实习单位接收函;

  3. 实习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


第二十五条 分散实习的审核程序:

  1. 学生向实习教学课程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课程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P&G教务办公室备案;

  3. P&G教务办公室对课程组审核通过的分散实习申请进行抽查,如有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第二十六条 P&G对分散实习学生建立跟踪指导制度,实习指导教师应定期与学生、实习单位沟通,了解学生实习情况,指导学生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学生应每周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实习进展情况。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应开具学生实习情况评价表。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P&G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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